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周鸿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
日前,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成员、副厅长、一级巡视员周鸿涉嫌受贿罪一案,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丽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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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鸿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。丽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:被告人周鸿利用担任原丽江地区丽江县城建局局长、县政府副县长,丽江市古城区区长、区委书记,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在项目承揽、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,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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